35歲的黃貞瑜(左二)目前是嘉義縣農會總幹事,她在大林鎮長任內推動大林鎮接受慢城協會授證。圖/大林鎮公所提供 分享 facebook 嘉義縣農會新任總幹事黃貞瑜過去連任2屆大林鎮長任內與丈夫前縣府新聞行銷處科員李豐全,被控挪用公務車油料等公帑51萬多元貪汙圖利案,歷經一年多的訴訟,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下午依假借職務詐欺判黃貞瑜一年八個月,李豐全一年六個月。黃貞瑜今天未到庭聆聽宣判,稍早接受訪問表示「會上訴」,委任的律師陳偉仁表示,收到判決文後研議是否上訴。35歲的黃貞瑜在2012年間編列125萬元預算購買一款油電混合轎車當環保稽查車,由論及婚嫁、擔任鎮公所行政室課員的李豐全驗收;黃貞瑜指示將該車與原鎮長座車對調使用,但未將原鎮長座車交回清潔隊,這輛稽查車就由李豐全私用。李豐全2013年2月調縣府仍持續公車私用,並於加油簽單偽簽「黃」、「瑜」等字核銷;李還持鎮長室證明文件向中油申請加油卡,由中油向公所請款核銷。嘉義地方法院今天依公務員假藉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得利罪宣判依嘉義縣農會總幹事黃貞瑜一年八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記者姜宜菁/攝影 分享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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